中共灵璧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,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。
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任务是:
(一)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,统一全县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。
(二)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、市委、县委决定,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,推进平安灵璧、法治灵璧建设,加强过硬队伍建设,深化智能化建设,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。
(三)指导推动全县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,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管理灵璧县法学会。
(四)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,分析社会稳定形势,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,协调推动预防、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,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。
(五)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,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维护社会稳定、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。
(六)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,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拖,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;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、修改工作,及时提出建议。
(七)掌握分析涉及灵璧的政法舆情动态,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宣传工作,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。
(八)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,研究和协调重大、疑难案件,推进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。
(九)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、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,深化政法改革。
(十)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