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璧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,为确保县检察院检察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现将灵璧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问题,即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若干规定》;
二、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;
三、违规参股借贷问题;
四、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问题;
五、违规违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问题;
六、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、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;
七、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问题;
八、检察系统业务数据错填、漏填问题;
九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,跟踪落实不够到位问题。
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对县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、反映相关问题。
值班电话:0557-6020069;
智能化举报平台:12309;
邮箱:lbjcy2020@163.com;
受理电话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;
受理信电截止日期:2021年6月30日。
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4月13日
2021-05-12 15:46